斩衰,括发以麻。为母,括发以麻,免而以布。齐衰,恶笄以终丧。男子冠而妇人笄,男子免而妇人髽。其义,为男子则免,为妇人则髽。苴杖,竹也。削杖,桐也。
祖父卒,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。为父、母、长子稽颡。大夫吊之,思缌必稽颍攥其余则否。男主必使同姓,妇主必使异姓。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。
亲亲以三为五,以五为九。上杀、下杀、旁杀,而亲毕矣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,而立四庙。庶子王,亦如之。别子为祖,继别为宗,继祢者为小宗。有五世而迁之宗,其继高祖者也。是故,祖迁于上,宗易于下。尊祖故敬宗,敬宗所以尊祖祢也。庶子不祭祖者,明其宗也。庶子不为长子斩,不继祖与祢故也。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,殇与无后者従祖祔食。庶子不祭祢者,明其宗也。亲亲尊尊长长,男女之有别,人道之大者也。
従服者,所従亡则已。属従者,所従虽没也服。妾従女君而出,则不为女君之子服。礼不王不禘。世子不降妻之父母。其为妻也,与大夫之适子同。
父为士,子为天子诸侯,则祭以天子诸侯,其尸服以士服。父为天子诸侯,子为士,祭以士,其尸服以士服。
妇当丧而出,则除之。为父母丧,未练而出,则三年。既练而出。则已。未练而反,则期;既练而反,则遂之。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
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已则否。为君之父母,妻,长子;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。其余,従而服,不従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虞,杖不入于室;祔,杖不升于堂。为君母后者,君母卒,则不为君母之党服。绖杀五分而去一,杖大如绖。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。除丧者,先重者;易服者,易轻者。无事不辟庙门。哭皆于其次。
复与书铭,自天子达于士,其辞一也。男子称名,妇人书姓与伯仲,如不知姓则书氏。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。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。麻同,皆兼服之。报葬者报虞,三月而后卒哭。父母之丧偕,先葬者不虞祔,待后事。其葬服斩衰。
大夫降其庶子,其孙不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之丧。为慈母之父母无服。夫为人后者,其妻为舅姑大功,士祔于大夫则易牲。继父不同居也者,必尝同居。皆无主后。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,有主后者为异居。
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筮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,祔于诸祖祔必父之为士大夫者,其妻祔于诸祖姑。妾祔于妾祖姑。亡则中一以上而祔。以其昭穆。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。
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服。宗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母后者,为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可也。为父、母、妻、长子禫。慈母与妾母,不世祭也。
丈夫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而不为殇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,其余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终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,绳屦。
练,筮日、筮尸、视濯,皆要绖杖绳屦。有司告具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,则孙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
诸侯吊于异国之臣,则其君为主。诸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所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服,则君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丧服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主人之丧。则不易己之丧服。养尊者必易服,养卑者否。
妾无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妇之丧,虞,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,祔则舅主之。士不摄大夫,士摄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国至,则主人不免而为主。
陈器之道,多陈之而省纳之可也,省陈之而尽纳之可也。奔兄弟之丧,先之墓而后之家,为位而哭。所知之丧,则哭于宫而后之墓。父不为众子次于外。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。下殇小功,带,澡麻不绝本,诎而反以报之。妇祔于祖姑,祖姑有三人,则祔于亲者。其妻为大夫而卒,后其夫不为大夫,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。妻卒而后为大夫,而祔于其妻,则以大夫牲。为父后者,为出母无服。无服也者,丧者不祭故也。
妇人不为主而杖者,姑在为夫杖,母为长子削杖。女子子在室为父母,其主丧者不杖,则子一人杖。缌小功,虞卒哭则免。既葬而不报虞,则虽主人皆冠,及虞则皆免。为兄弟既除丧已。及其葬也,反服其服,报虞卒哭则免。如不报虞则除之,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,及郊而后免反哭。君吊,虽不当免时也,主人必免,不散麻。虽异国之君,免也。亲者皆免。
除殇之丧者,其祭也必玄。除成丧者,其祭也,朝服缟冠。奔父之丧。括发于堂上,袒降踊,袭绖于东方。奔母之丧,不括发,袒于堂上,降踊,袭免于东方,绖即位成踊,出门哭止。三日而五哭三袒。
适妇不为舅后者,则姑为之小功。
斬衰,括發以麻。為母,括發以麻,免而以布。齊衰,惡笄以終喪。男子冠而婦人笄,男子免而婦人髽。其義,為男子則免,為婦人則髽。苴杖,竹也。削杖,桐也。
祖父卒,而後為祖母後者三年。為父、母、長子稽颡。大夫吊之,思缌必稽颍攥其餘則否。男主必使同姓,婦主必使異姓。為父後者為出母無服。
親親以三為五,以五為九。上殺、下殺、旁殺,而親畢矣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,而立四廟。庶子王,亦如之。别子為祖,繼别為宗,繼祢者為小宗。有五世而遷之宗,其繼高祖者也。是故,祖遷于上,宗易于下。尊祖故敬宗,敬宗所以尊祖祢也。庶子不祭祖者,明其宗也。庶子不為長子斬,不繼祖與祢故也。庶子不祭殇與無後者,殇與無後者従祖祔食。庶子不祭祢者,明其宗也。親親尊尊長長,男女之有别,人道之大者也。
従服者,所従亡則已。屬従者,所従雖沒也服。妾従女君而出,則不為女君之子服。禮不王不禘。世子不降妻之父母。其為妻也,與大夫之适子同。
父為士,子為天子諸侯,則祭以天子諸侯,其屍服以士服。父為天子諸侯,子為士,祭以士,其屍服以士服。
婦當喪而出,則除之。為父母喪,未練而出,則三年。既練而出。則已。未練而反,則期;既練而反,則遂之。再期之喪,三年也;期之喪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喪,三時也;五月之喪,二時也;三月之喪,一時也。故期而祭,禮也;期而除喪,道也。祭不為除喪也。三年而後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間不同時而除喪。大功者主人之喪,有三年者,必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為之缌,無子則已。
生不及祖父母諸父昆弟,而父稅喪,已則否。為君之父母,妻,長子;君已除喪而後聞喪,則不稅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則稅之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。其餘,従而服,不従而稅。君雖未知喪,臣服已。
虞,杖不入于室;祔,杖不升于堂。為君母後者,君母卒,則不為君母之黨服。绖殺五分而去一,杖大如绖。妾為君之長子與女君同。除喪者,先重者;易服者,易輕者。無事不辟廟門。哭皆于其次。
複與書銘,自天子達于士,其辭一也。男子稱名,婦人書姓與伯仲,如不知姓則書氏。斬衰之葛與齊衰之麻同。齊衰之葛與大功之麻同。麻同,皆兼服之。報葬者報虞,三月而後卒哭。父母之喪偕,先葬者不虞祔,待後事。其葬服斬衰。
大夫降其庶子,其孫不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之喪。為慈母之父母無服。夫為人後者,其妻為舅姑大功,士祔于大夫則易牲。繼父不同居也者,必嘗同居。皆無主後。同财而祭其祖祢為同居,有主後者為異居。
哭朋友者于門外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筮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諸侯,祔于諸祖祔必父之為士大夫者,其妻祔于諸祖姑。妾祔于妾祖姑。亡則中一以上而祔。以其昭穆。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子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。
為母之君母,母卒則不服。宗子,母在為妻禫。為慈母後者,為庶母可也,為祖庶母可也。為父、母、妻、長子禫。慈母與妾母,不世祭也。
丈夫冠而不為殇,婦人笄而不為殇。為殇後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喪者不除,其餘以麻終月數者,除喪則已。箭笄終喪三年。齊衰三月與大功同者,繩屦。
練,筮日、筮屍、視濯,皆要绖杖繩屦。有司告具而後去杖。筮日筮屍,有司告事畢而後杖拜送賓。大祥,吉服而筮屍。庶子在父之室,則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喪,則孫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
諸侯吊于異國之臣,則其君為主。諸侯吊,必皮弁錫衰。所吊雖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喪服,則君不錫衰。養有疾者不喪服,遂以主其喪。非養者入主人之喪。則不易己之喪服。養尊者必易服,養卑者否。
妾無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婦之喪,虞,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,祔則舅主之。士不攝大夫,士攝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喪,有兄弟自他國至,則主人不免而為主。
陳器之道,多陳之而省納之可也,省陳之而盡納之可也。奔兄弟之喪,先之墓而後之家,為位而哭。所知之喪,則哭于宮而後之墓。父不為衆子次于外。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。下殇小功,帶,澡麻不絕本,诎而反以報之。婦祔于祖姑,祖姑有三人,則祔于親者。其妻為大夫而卒,後其夫不為大夫,而祔于其妻則不易牲。妻卒而後為大夫,而祔于其妻,則以大夫牲。為父後者,為出母無服。無服也者,喪者不祭故也。
婦人不為主而杖者,姑在為夫杖,母為長子削杖。女子子在室為父母,其主喪者不杖,則子一人杖。缌小功,虞卒哭則免。既葬而不報虞,則雖主人皆冠,及虞則皆免。為兄弟既除喪已。及其葬也,反服其服,報虞卒哭則免。如不報虞則除之,遠葬者比反哭者皆冠,及郊而後免反哭。君吊,雖不當免時也,主人必免,不散麻。雖異國之君,免也。親者皆免。
除殇之喪者,其祭也必玄。除成喪者,其祭也,朝服缟冠。奔父之喪。括發于堂上,袒降踴,襲绖于東方。奔母之喪,不括發,袒于堂上,降踴,襲免于東方,绖即位成踴,出門哭止。三日而五哭三袒。
适婦不為舅後者,則姑為之小功。
丧服小记第十五。两汉。戴圣。斩衰,括发以麻。为母,括发以麻,免而以布。齐衰,恶笄以终丧。男子冠而妇人笄,男子免而妇人髽。其义,为男子则免,为妇人则髽。苴杖,竹也。削杖,桐也。
祖父卒,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。为父、母、长子稽颡。大夫吊之,思缌必稽颍攥其余则否。男主必使同姓,妇主必使异姓。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。
亲亲以三为五,以五为九。上杀、下杀、旁杀,而亲毕矣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,而立四庙。庶子王,亦如之。别子为祖,继别为宗,继祢者为小宗。有五世而迁之宗,其继高祖者也。是故,祖迁于上,宗易于下。尊祖故敬宗,敬宗所以尊祖祢也。庶子不祭祖者,明其宗也。庶子不为长子斩,不继祖与祢故也。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,殇与无后者従祖祔食。庶子不祭祢者,明其宗也。亲亲尊尊长长,男女之有别,人道之大者也。
従服者,所従亡则已。属従者,所従虽没也服。妾従女君而出,则不为女君之子服。礼不王不禘。世子不降妻之父母。其为妻也,与大夫之适子同。
父为士,子为天子诸侯,则祭以天子诸侯,其尸服以士服。父为天子诸侯,子为士,祭以士,其尸服以士服。
妇当丧而出,则除之。为父母丧,未练而出,则三年。既练而出。则已。未练而反,则期;既练而反,则遂之。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
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已则否。为君之父母,妻,长子;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。其余,従而服,不従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虞,杖不入于室;祔,杖不升于堂。为君母后者,君母卒,则不为君母之党服。绖杀五分而去一,杖大如绖。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。除丧者,先重者;易服者,易轻者。无事不辟庙门。哭皆于其次。
复与书铭,自天子达于士,其辞一也。男子称名,妇人书姓与伯仲,如不知姓则书氏。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。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。麻同,皆兼服之。报葬者报虞,三月而后卒哭。父母之丧偕,先葬者不虞祔,待后事。其葬服斩衰。
大夫降其庶子,其孙不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之丧。为慈母之父母无服。夫为人后者,其妻为舅姑大功,士祔于大夫则易牲。继父不同居也者,必尝同居。皆无主后。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,有主后者为异居。
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筮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,祔于诸祖祔必父之为士大夫者,其妻祔于诸祖姑。妾祔于妾祖姑。亡则中一以上而祔。以其昭穆。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。
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服。宗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母后者,为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可也。为父、母、妻、长子禫。慈母与妾母,不世祭也。
丈夫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而不为殇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,其余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终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,绳屦。
练,筮日、筮尸、视濯,皆要绖杖绳屦。有司告具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,则孙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
诸侯吊于异国之臣,则其君为主。诸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所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服,则君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丧服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主人之丧。则不易己之丧服。养尊者必易服,养卑者否。
妾无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妇之丧,虞,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,祔则舅主之。士不摄大夫,士摄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国至,则主人不免而为主。
陈器之道,多陈之而省纳之可也,省陈之而尽纳之可也。奔兄弟之丧,先之墓而后之家,为位而哭。所知之丧,则哭于宫而后之墓。父不为众子次于外。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。下殇小功,带,澡麻不绝本,诎而反以报之。妇祔于祖姑,祖姑有三人,则祔于亲者。其妻为大夫而卒,后其夫不为大夫,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。妻卒而后为大夫,而祔于其妻,则以大夫牲。为父后者,为出母无服。无服也者,丧者不祭故也。
妇人不为主而杖者,姑在为夫杖,母为长子削杖。女子子在室为父母,其主丧者不杖,则子一人杖。缌小功,虞卒哭则免。既葬而不报虞,则虽主人皆冠,及虞则皆免。为兄弟既除丧已。及其葬也,反服其服,报虞卒哭则免。如不报虞则除之,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,及郊而后免反哭。君吊,虽不当免时也,主人必免,不散麻。虽异国之君,免也。亲者皆免。
除殇之丧者,其祭也必玄。除成丧者,其祭也,朝服缟冠。奔父之丧。括发于堂上,袒降踊,袭绖于东方。奔母之丧,不括发,袒于堂上,降踊,袭免于东方,绖即位成踊,出门哭止。三日而五哭三袒。
适妇不为舅后者,则姑为之小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