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皇帝二十五男:卞皇后生文皇帝、任城威王彰、陈思王植、萧怀王熊,刘夫人生丰愍王昂、相殇王铄,环夫人生邓哀王冲、彭城王据、燕王宇,杜夫人生沛穆王林、中山恭王衮,秦夫人生济阳怀王玹、陈留恭王峻,尹夫人生范阳闵王矩,王昭仪生赵王干,孙姬生临邑殇公子上、楚王彪、刚殇公子勤,李姬生谷城殇公子乘、郿戴公子整、灵殇公子京,周姬生樊安公均,刘姬生广宗殇公子棘,宋姬生东平灵王徽,赵姬生乐陵王茂。
丰愍王昂字子修。弱冠举孝廉。随太祖南征,为张绣所害。无子。黄初二年追封,谥曰丰悼公。三年,以樊安公均子琬奉昂后,封中都公。其年徙封长子公。五年,追加昂号曰丰悼王。太和三年改昂谥曰愍王。嘉平六年,以琬袭昂爵为丰王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二千七百户。琬薨,谥曰恭王。于廉嗣。
相殇王铄,早薨,太和三年追封谥。青龙元年,子愍王潜嗣,其年薨。二年,子怀王偃嗣,邑二千五百户,四年薨。无子,国除。正元二年,以乐陵王茂子阳都乡公竦继铄后。
邓哀王冲字仓舒。少聪察岐嶷,生五六岁,智意所及,有若成人之智。时孙权曾致巨象,太祖欲知其斤重,访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冲曰:“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水痕所至,称物以载之,则校可知矣。”太祖大锐,即施行焉。时军国多事,用刑严重。
太祖马鞍在库,而为鼠所啮,库吏惧必死,议欲面缚首罪,犹惧不免。冲谓曰:“待三日中,然后自归。”冲于是以刀穿单衣,如鼠啮者,谬为失意,貌有愁色。太祖问之,冲对曰:“世俗以为鼠啮衣者,其主不吉。今单衣见啮,是以忧戚。”太祖曰:“此妄言耳,无所苦也。”俄而库吏以啮鞍闻,太祖笑曰:“儿衣在侧,尚啮,况鞍县柱手?”
一无所问。冲仁爱识达,皆此类也。凡应罪戳,而为冲微所辩理,赖以济宥者,前后数十。太祖数对群臣称述,有欲传后意。
年十三,建安十三年疾病,太祖亲为请命。及亡,哀甚。文帝宽喻太祖,太祖曰:“此我之不幸,而汝曹之幸也。”言则流涕,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,赠骑都尉印绶,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。二十二年,封琮为邓侯。黄初二年,追赠谥冲曰邓哀候,又追加号为公。三年,进琮爵,徙封冠军公。四年,徙封己氏公。太和五年,加冲号曰邓哀王。
景初元年,琮坐于中尚方作禁物,削户三百,贬爵为都乡侯。三年,复为己氏公。正始七年,转封平阳公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井前千九百户。
彭城王据,建安十年封范阳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宛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章陵王,其年徙封义阳。文帝以南方下湿,又以环太妃彭城人,徙封彭城。又徙封济阴。五年,诏曰:“先王建国,随时而制。汉祖增秦所置郡,至光武以天下损耗,并省郡县。以今比之,益不及焉。其改封诸王,皆为县王。”据改封定陶县。太和六年,改封诸王,皆以郡为国,据复封彭城。景初元年,据坐私遣人诣中尚方作禁物,削县二千户。三年复所削户邑。正元,景元中累增邑,并前四千六百户。
燕王宇安彭祖。建安十六年,封都乡侯。二十二年,改封鲁阳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下邳王。五年,改封单父县。太和六年,改封燕王。明帝少与宇同止,常爱异之。及即位,宠赐与诸王殊。青龙三年,征入朝。景初元年,还邺。二年夏,复征诣京都。冬十二月,明帝疾笃,拜宇为大将军,属以后事。受署四日,宇深固让;帝意亦变,遂免宇官。三年夏,还邺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五百户。
常道乡公奂,宇之子,入继大宗。
沛穆王林,建安十六年封饶阳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谯王。五年,改封谯县。七年,徙封鄄城。太和六年,改封沛。景初,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七百户。林薨,子纬嗣。中山恭王衮,建安二十一年封平乡侯。少好学,年十余岁能属文。每读书,文学左右常恐以精力为病,数谏止之,然性所乐,不能废也。二十二年,徙封东乡侯,其年又改封赞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,官属皆贺,衮曰:“夫生深宫之中,不知稼穑之艰难,多骄逸之失。诸贤既庆其休,宜辅其阙。”每兄弟游娱,衮独覃思经典。文学防辅相与言曰:“受诏察公举错,有过当奏,及有善,亦宜以闻,不可匿其美也。”遂共表称陈衮美。兖闻之,大惊惧。责让文学曰:“修身自守,常人之行耳,而诸君乃以上闻,是适所以增其负累也。且如有善,何患不闻,而遽共如是,是非益我者。”其戒慎如此。三年,为北海王。其年,黄龙见邺西漳水,衮上书赞颂。诏赐黄金十斤,诏曰:“昔唐叔归禾,东平献颂,斯皆骨肉赞美,以彰懿亲。
王研精坟典,耽味道真,文雅焕炳,朕甚嘉之。王其克慎明德,以终令闻。“四年,改封赞王。七年,徙封濮阳。太和二年就国,尚约俭,教敕妃妾纺绩织纴,习为家人之事。
五年冬,入朝。六年,改封中山。
初,衮来朝,犯京都禁。青龙元年,有司奏衮褒。诏曰:“王素敬慎,邂逅至此,其以议亲之典议之。”有司固执。诏削县二,户七百五十。衮忧惧,戒敕宫属愈谨。帝嘉其意,二年,复所削县。三年秋,衮得疾病,调遣太医视疾,殿中、虎贲赍手诏、赐珍膳相属,又遣太妃、沛王林并就省疾。衮疾困,敕令官属曰:“吾寡德忝宠,大命将尽。吾既好俭,而圣朝着终诰之制,为天下法。吾气绝之日,自殡及葬,务奉诏书。昔卫大夫蘧瑗葬濮阳,吾望其墓,常想其遗风,愿托贤灵以弊发齿,营吾兆域,必往从之。
《礼》:男子不卒妇人之手。亟以时成东堂。“堂成,名之曰遂志之堂,舆疾往居之。
又令世子曰:“汝幼少,未闻义方,早为人君,但知乐,不知苦;不知苦,必将以骄奢为失也。接大臣,务以礼。虽非大臣,老者犹宜答拜。事兄以敬,恤弟以慈;兄弟有不良之行,当造膝谏之。谏之不从,流涕喻之;喻之不改,乃白其母。若犹不改,当以奏闻,并辞国土。与其守宠罹祸,不若贫贱全身也。此亦谓渭大罪恶耳,其微过细故,当掩覆之。嗟尔小子,慎修乃身,奉圣朝以忠贞,事太妃以孝敬。闺闱之内,奉令于太妃;阃阈之外,受教于沛王。无怠乃心,以慰予灵。”其年薨。诏沛王林留讫葬,使大鸿胪持节典护丧事,宗正吊祭,赠赗甚厚。凡所着文章二万余言,才不及陈思王而好与之侔。
子孚嗣。景初、正元,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户。
济阳侯怀王玹,建安十六年封西乡侯。早薨,无子。二十年,以沛王林子赞袭玹爵邑,早薨,无子。文帝复以赞弟壹绍玹后。黄初二年,改封济阳侯。四年,进爵为公,太和四年,追进玹爵,谥曰怀公。六年,又进号曰怀王,追谥赞曰西乡哀侯。壹薨,谥曰悼公。子恒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九百户。
陈留恭王峻字子安,建安二十一年封郿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襄邑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陈留王。五年,改封襄邑县。太和六年,又封陈留。甘露四年薨。子澳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七百户。
范阳闵王矩,早薨,无子。建安二十二年,以樊安公均子敏奉矩后,封临晋侯。黄初三年追封谥矩为范阳闵公。五年,改封敏范阳王。七年,徙封句阳,太和六年,追进矩号曰范阳闵王,改封敏琅邪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户。敏薨,谥曰原王。子焜嗣。
赵王干,建安二十年封高平亭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赖亭侯。其年改封弘农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,徙封燕公。三年,为河间王。五年,改封乐城县。七年,徙封巨鹿。太和六年,改封赵王。干母有宠于太祖。及文帝为嗣,干母有力。文帝临崩,有遗诏,是以明帝常加恩意。青龙二年,私通宾客,为有司所奏,赐干玺书诫诲之,曰:“《易》称‘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’,《诗》着‘大车惟尘’之诫。自太祖受命创业,深睹治乱之源,鉴存亡之机,初封诸侯,训以恭慎之至言,辅以天下之端士,常称马援之遗诫,重诸侯宾客交通之禁,乃使与犯妖恶同。夫岂以此薄骨肉哉?徒欲使子弟无过失之愆,士民无伤害之侮耳。高祖践阼,祗慎万机,申着诸侯不朝之令。朕感诗人《常棣》之作,嘉《采菽》之义,亦缘诏文曰‘若有诏得诣京都’,故命诸王以朝聘之礼。而楚、中山并犯交通之禁,赵宗、戴捷咸伏其辜。近东平王复使属官殴寿张吏,有司举奏,朕裁削县。令有司以曹纂、王乔等因九族时节,集会王家,或非其时,皆违禁防。朕惟王幼少有恭顺之素,加受先帝顾命,欲崇恩礼,延乎后嗣,况近在王之身乎?且自非圣人,孰能无过?已诏有司宥王之失。古人有言:”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惧乎其所弗闻,莫见乎隐,莫显乎微,故君子慎其独焉。‘叔父兹率先圣之典,以纂乃先帝之遗命,战战兢兢,靖恭厥位,称朕意焉。“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户。
临邑殇公子上,早薨。太和五年,追封谥。无后。
楚王彪宇朱虎。建安二十一年,封寿春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,徙封汝阳公。三年,封弋阳王。其年徙封吴王。五年,改封寿春县。七年,徙封白马。太和五年冬,朝京都。
六年,改封楚。初,彪来朝,犯禁,元年,为有司所奏,诏削县三,户千五百。二年,大赦,复所削县。景初三年,增户五百,并前三千户。嘉平元年,兖州刺史令狐愚与太尉王凌谋迎彪都许昌。语在《淩传》。乃遣傅及侍御史就国案验,收治诸相连及者。廷尉请征彪治罪。于是依汉燕王旦故事,使兼廷尉大鸿胪持节赐彪玺书切责之,使自图焉。
彪乃自杀。妃及诸子皆免为庶人,徙平原。彪之官属以下及监国谒者,坐知情无辅导之义,皆伏诛。国除为淮南郡。正元元年诏曰:“放楚王彪,背国附奸,身死嗣替,虽自取之,犹哀矜焉。夫含垢藏疾,亲亲之道也,其封彪世子嘉为常山真定王。”景元年,增邑,并前二千五百户。
刚殇公子勤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谷城殇公子乘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郿戴公子整,奉从叔父郎中绍后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郿侯。二十三年薨。无子。黄初二年追进爵,谥曰戴公。以彭城王据子范奉整后。三年,封平氏侯。四年,徙封成武。太和三年,进爵为公。青龙三年薨。谥曰悼公。无后。四年,诏以范弟东安乡公阐为郿公,奉整后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八百户。
灵殇公子京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樊安公均,奉叔父蓟恭公彬后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樊侯。二十四年薨。子抗嗣。黄初二年,追进公爵,谥曰安公。三年,徙封抗蓟公。四年,徙封屯留公。景初元年薨,谥曰定公。子谌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九百户。
广宗殇公子棘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东平灵王徽,奉叔父朗陵哀侯玉后。
建安二十二年,封历城侯。
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庐江王。四年,徙封寿张王。五年,改封寿张县。
太和六年,改封东平。青龙二年,徽使官属挝寿张县吏,为有司所奏。诏削县一,户五百。其年复所削县。正始三年薨。子翕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户。
乐陵王茂,建安二十二年封万岁亭侯。二十三年,改封平舆侯。黄初三年,进爵,徙封乘氏公。七年,徙封中丘。茂性慠佷,少无宠于太祖。及文帝世,又独不王。太和元年,徙封聊城公,其年为王。诏曰:“昔象之为虐至甚,而大舜犹侯之有庳。近汉氏淮南、阜陵,皆为乱臣逆子,而犹或及身而复国,或至于而锡土。有虞建之于上古,汉文、明、章行之乎前代,斯皆敦叙亲亲之厚义也。聊城公茂少不闲礼教,长不务善道。
先帝以为古之立诸候也,皆命贤者,故姬姓有未必侯者,是以独不王茂。太皇太后数以为言,如闻茂顷来少知悔昔之非,欲修善将来。君子与其进,不保其往也。今封茂为聊城王,以慰太皇太后下流之念。“六年,改封曲阳王。
正始三年,东平灵王薨,茂称嗌痛,不肯发哀,居处出入自若。有司奏除国土,诏削县一,户五百。五年,徙封乐陵,诏以茂租奉少,诸子多,复所削户,又增户七百。
嘉平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户。
文皇帝九男:甄氏皇后生明帝,李贵人生赞哀王协,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,朱淑媛生东武阳怀王鉴,仇昭仪生东海定王霖,徐姬生元城哀王礼,苏姬生邯郸怀王邕,张姬生清河悼王贡,宋姬生广平哀王俨。
赞哀王协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曰经殇公。青龙二年,更追改号谥。三年,子殇王寻嗣。景初三年,增户五百,并前三千户。正始九年薨。无子、国除。
北海悼王蕤,黄初七年,明帝即位,立为阳平县王。太和六年,改封北海。青龙元年薨。二年,以琅邪王子赞奉蕤后,封昌乡公。景初二年,立为饶安王。正始七年,徙封文安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五百户。
东武阳怀王鉴,黄初六年立。其年薨。青龙三年赐谥。无子,国除。东海定王霖,黄初三年立为河东王。六年,改封馆陶县。明帝即位,以先帝遗意,爱宠霖异干诸国。
而霖性粗暴,闺门之内,婢妾之间,多所残害。太和六年,改封东海。嘉平元年薨。子启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六千二百户。高贵乡公髦,霖之子也,入继大宗。
元城哀王礼,黄初二年封秦公,以京兆郡为国。三年,改为京兆王。六年改封元城王。太和三年薨。五年,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礼后。六年,改封梁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五百户。
邯郸怀王邕,黄初二年封淮南公,以九江郡为国。三年,进为淮南王。四年,改封陈。六年,改封邯郸。太和三年薨。五年,以任城王楷子温嗣邕后。六年,改封鲁阳。
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四百户。
清河悼王贡,黄初三年封。四年薨。无子。国除。
广平哀王俨,黄初三年封。四年薨。无于。国除。
评曰:魏氏王公,既徒有国土之名,而无社稷之实,又禁防壅隔,同于囹圄;位号靡定,大小岁易;骨肉之思乖,《常棣》之义废。为法之弊,一至于此乎!
武皇帝二十五男:卞皇後生文皇帝、任城威王彰、陳思王植、蕭懷王熊,劉夫人生豐愍王昂、相殇王铄,環夫人生鄧哀王沖、彭城王據、燕王宇,杜夫人生沛穆王林、中山恭王衮,秦夫人生濟陽懷王玹、陳留恭王峻,尹夫人生範陽闵王矩,王昭儀生趙王幹,孫姬生臨邑殇公子上、楚王彪、剛殇公子勤,李姬生谷城殇公子乘、郿戴公子整、靈殇公子京,周姬生樊安公均,劉姬生廣宗殇公子棘,宋姬生東平靈王徽,趙姬生樂陵王茂。
豐愍王昂字子修。弱冠舉孝廉。随太祖南征,為張繡所害。無子。黃初二年追封,谥曰豐悼公。三年,以樊安公均子琬奉昂後,封中都公。其年徙封長子公。五年,追加昂号曰豐悼王。太和三年改昂谥曰愍王。嘉平六年,以琬襲昂爵為豐王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二千七百戶。琬薨,谥曰恭王。于廉嗣。
相殇王铄,早薨,太和三年追封谥。青龍元年,子愍王潛嗣,其年薨。二年,子懷王偃嗣,邑二千五百戶,四年薨。無子,國除。正元二年,以樂陵王茂子陽都鄉公竦繼铄後。
鄧哀王沖字倉舒。少聰察岐嶷,生五六歲,智意所及,有若成人之智。時孫權曾緻巨象,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群下,鹹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“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水痕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校可知矣。”太祖大銳,即施行焉。時軍國多事,用刑嚴重。
太祖馬鞍在庫,而為鼠所齧,庫吏懼必死,議欲面縛首罪,猶懼不免。沖謂曰:“待三日中,然後自歸。”沖于是以刀穿單衣,如鼠齧者,謬為失意,貌有愁色。太祖問之,沖對曰:“世俗以為鼠齧衣者,其主不吉。今單衣見齧,是以憂戚。”太祖曰:“此妄言耳,無所苦也。”俄而庫吏以齧鞍聞,太祖笑曰:“兒衣在側,尚齧,況鞍縣柱手?”
一無所問。沖仁愛識達,皆此類也。凡應罪戳,而為沖微所辯理,賴以濟宥者,前後數十。太祖數對群臣稱述,有欲傳後意。
年十三,建安十三年疾病,太祖親為請命。及亡,哀甚。文帝寬喻太祖,太祖曰:“此我之不幸,而汝曹之幸也。”言則流涕,為聘甄氏亡女與合葬,贈騎都尉印绶,命宛侯據子琮奉沖後。二十二年,封琮為鄧侯。黃初二年,追贈谥沖曰鄧哀候,又追加号為公。三年,進琮爵,徙封冠軍公。四年,徙封己氏公。太和五年,加沖号曰鄧哀王。
景初元年,琮坐于中尚方作禁物,削戶三百,貶爵為都鄉侯。三年,複為己氏公。正始七年,轉封平陽公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井前千九百戶。
彭城王據,建安十年封範陽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宛侯。黃初二年,進爵為公。三年,為章陵王,其年徙封義陽。文帝以南方下濕,又以環太妃彭城人,徙封彭城。又徙封濟陰。五年,诏曰:“先王建國,随時而制。漢祖增秦所置郡,至光武以天下損耗,并省郡縣。以今比之,益不及焉。其改封諸王,皆為縣王。”據改封定陶縣。太和六年,改封諸王,皆以郡為國,據複封彭城。景初元年,據坐私遣人詣中尚方作禁物,削縣二千戶。三年複所削戶邑。正元,景元中累增邑,并前四千六百戶。
燕王宇安彭祖。建安十六年,封都鄉侯。二十二年,改封魯陽侯。黃初二年,進爵為公。三年,為下邳王。五年,改封單父縣。太和六年,改封燕王。明帝少與宇同止,常愛異之。及即位,寵賜與諸王殊。青龍三年,征入朝。景初元年,還邺。二年夏,複征詣京都。冬十二月,明帝疾笃,拜宇為大将軍,屬以後事。受署四日,宇深固讓;帝意亦變,遂免宇官。三年夏,還邺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五百戶。
常道鄉公奂,宇之子,入繼大宗。
沛穆王林,建安十六年封饒陽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谯。黃初二年,進爵為公。三年,為谯王。五年,改封谯縣。七年,徙封鄄城。太和六年,改封沛。景初,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七百戶。林薨,子緯嗣。中山恭王衮,建安二十一年封平鄉侯。少好學,年十餘歲能屬文。每讀書,文學左右常恐以精力為病,數谏止之,然性所樂,不能廢也。二十二年,徙封東鄉侯,其年又改封贊侯。黃初二年,進爵為公,官屬皆賀,衮曰:“夫生深宮之中,不知稼穑之艱難,多驕逸之失。諸賢既慶其休,宜輔其阙。”每兄弟遊娛,衮獨覃思經典。文學防輔相與言曰:“受诏察公舉錯,有過當奏,及有善,亦宜以聞,不可匿其美也。”遂共表稱陳衮美。兖聞之,大驚懼。責讓文學曰:“修身自守,常人之行耳,而諸君乃以上聞,是适所以增其負累也。且如有善,何患不聞,而遽共如是,是非益我者。”其戒慎如此。三年,為北海王。其年,黃龍見邺西漳水,衮上書贊頌。诏賜黃金十斤,诏曰:“昔唐叔歸禾,東平獻頌,斯皆骨肉贊美,以彰懿親。
王研精墳典,耽味道真,文雅煥炳,朕甚嘉之。王其克慎明德,以終令聞。“四年,改封贊王。七年,徙封濮陽。太和二年就國,尚約儉,教敕妃妾紡績織纴,習為家人之事。
五年冬,入朝。六年,改封中山。
初,衮來朝,犯京都禁。青龍元年,有司奏衮褒。诏曰:“王素敬慎,邂逅至此,其以議親之典議之。”有司固執。诏削縣二,戶七百五十。衮憂懼,戒敕宮屬愈謹。帝嘉其意,二年,複所削縣。三年秋,衮得疾病,調遣太醫視疾,殿中、虎贲赍手诏、賜珍膳相屬,又遣太妃、沛王林并就省疾。衮疾困,敕令官屬曰:“吾寡德忝寵,大命将盡。吾既好儉,而聖朝着終诰之制,為天下法。吾氣絕之日,自殡及葬,務奉诏書。昔衛大夫蘧瑗葬濮陽,吾望其墓,常想其遺風,願托賢靈以弊發齒,營吾兆域,必往從之。
《禮》:男子不卒婦人之手。亟以時成東堂。“堂成,名之曰遂志之堂,輿疾往居之。
又令世子曰:“汝幼少,未聞義方,早為人君,但知樂,不知苦;不知苦,必将以驕奢為失也。接大臣,務以禮。雖非大臣,老者猶宜答拜。事兄以敬,恤弟以慈;兄弟有不良之行,當造膝谏之。谏之不從,流涕喻之;喻之不改,乃白其母。若猶不改,當以奏聞,并辭國土。與其守寵罹禍,不若貧賤全身也。此亦謂渭大罪惡耳,其微過細故,當掩覆之。嗟爾小子,慎修乃身,奉聖朝以忠貞,事太妃以孝敬。閨闱之内,奉令于太妃;阃阈之外,受教于沛王。無怠乃心,以慰予靈。”其年薨。诏沛王林留訖葬,使大鴻胪持節典護喪事,宗正吊祭,贈赗甚厚。凡所着文章二萬餘言,才不及陳思王而好與之侔。
子孚嗣。景初、正元,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戶。
濟陽侯懷王玹,建安十六年封西鄉侯。早薨,無子。二十年,以沛王林子贊襲玹爵邑,早薨,無子。文帝複以贊弟壹紹玹後。黃初二年,改封濟陽侯。四年,進爵為公,太和四年,追進玹爵,谥曰懷公。六年,又進号曰懷王,追谥贊曰西鄉哀侯。壹薨,谥曰悼公。子恒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九百戶。
陳留恭王峻字子安,建安二十一年封郿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襄邑。黃初二年,進爵為公。三年,為陳留王。五年,改封襄邑縣。太和六年,又封陳留。甘露四年薨。子澳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七百戶。
範陽闵王矩,早薨,無子。建安二十二年,以樊安公均子敏奉矩後,封臨晉侯。黃初三年追封谥矩為範陽闵公。五年,改封敏範陽王。七年,徙封句陽,太和六年,追進矩号曰範陽闵王,改封敏琅邪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戶。敏薨,谥曰原王。子焜嗣。
趙王幹,建安二十年封高平亭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賴亭侯。其年改封弘農侯。黃初二年,進爵,徙封燕公。三年,為河間王。五年,改封樂城縣。七年,徙封巨鹿。太和六年,改封趙王。幹母有寵于太祖。及文帝為嗣,幹母有力。文帝臨崩,有遺诏,是以明帝常加恩意。青龍二年,私通賓客,為有司所奏,賜幹玺書誡誨之,曰:“《易》稱‘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’,《詩》着‘大車惟塵’之誡。自太祖受命創業,深睹治亂之源,鑒存亡之機,初封諸侯,訓以恭慎之至言,輔以天下之端士,常稱馬援之遺誡,重諸侯賓客交通之禁,乃使與犯妖惡同。夫豈以此薄骨肉哉?徒欲使子弟無過失之愆,士民無傷害之侮耳。高祖踐阼,祗慎萬機,申着諸侯不朝之令。朕感詩人《常棣》之作,嘉《采菽》之義,亦緣诏文曰‘若有诏得詣京都’,故命諸王以朝聘之禮。而楚、中山并犯交通之禁,趙宗、戴捷鹹伏其辜。近東平王複使屬官毆壽張吏,有司舉奏,朕裁削縣。令有司以曹纂、王喬等因九族時節,集會王家,或非其時,皆違禁防。朕惟王幼少有恭順之素,加受先帝顧命,欲崇恩禮,延乎後嗣,況近在王之身乎?且自非聖人,孰能無過?已诏有司宥王之失。古人有言:”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懼乎其所弗聞,莫見乎隐,莫顯乎微,故君子慎其獨焉。‘叔父茲率先聖之典,以纂乃先帝之遺命,戰戰兢兢,靖恭厥位,稱朕意焉。“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戶。
臨邑殇公子上,早薨。太和五年,追封谥。無後。
楚王彪宇朱虎。建安二十一年,封壽春侯。黃初二年,進爵,徙封汝陽公。三年,封弋陽王。其年徙封吳王。五年,改封壽春縣。七年,徙封白馬。太和五年冬,朝京都。
六年,改封楚。初,彪來朝,犯禁,元年,為有司所奏,诏削縣三,戶千五百。二年,大赦,複所削縣。景初三年,增戶五百,并前三千戶。嘉平元年,兖州刺史令狐愚與太尉王淩謀迎彪都許昌。語在《淩傳》。乃遣傅及侍禦史就國案驗,收治諸相連及者。廷尉請征彪治罪。于是依漢燕王旦故事,使兼廷尉大鴻胪持節賜彪玺書切責之,使自圖焉。
彪乃自殺。妃及諸子皆免為庶人,徙平原。彪之官屬以下及監國谒者,坐知情無輔導之義,皆伏誅。國除為淮南郡。正元元年诏曰:“放楚王彪,背國附奸,身死嗣替,雖自取之,猶哀矜焉。夫含垢藏疾,親親之道也,其封彪世子嘉為常山真定王。”景元年,增邑,并前二千五百戶。
剛殇公子勤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無後。谷城殇公子乘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無後。郿戴公子整,奉從叔父郎中紹後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郿侯。二十三年薨。無子。黃初二年追進爵,谥曰戴公。以彭城王據子範奉整後。三年,封平氏侯。四年,徙封成武。太和三年,進爵為公。青龍三年薨。谥曰悼公。無後。四年,诏以範弟東安鄉公闡為郿公,奉整後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八百戶。
靈殇公子京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無後。樊安公均,奉叔父薊恭公彬後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樊侯。二十四年薨。子抗嗣。黃初二年,追進公爵,谥曰安公。三年,徙封抗薊公。四年,徙封屯留公。景初元年薨,谥曰定公。子谌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九百戶。
廣宗殇公子棘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無後。東平靈王徽,奉叔父朗陵哀侯玉後。
建安二十二年,封曆城侯。
黃初二年,進爵為公。三年,為廬江王。四年,徙封壽張王。五年,改封壽張縣。
太和六年,改封東平。青龍二年,徽使官屬撾壽張縣吏,為有司所奏。诏削縣一,戶五百。其年複所削縣。正始三年薨。子翕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戶。
樂陵王茂,建安二十二年封萬歲亭侯。二十三年,改封平輿侯。黃初三年,進爵,徙封乘氏公。七年,徙封中丘。茂性慠佷,少無寵于太祖。及文帝世,又獨不王。太和元年,徙封聊城公,其年為王。诏曰:“昔象之為虐至甚,而大舜猶侯之有庳。近漢氏淮南、阜陵,皆為亂臣逆子,而猶或及身而複國,或至于而錫土。有虞建之于上古,漢文、明、章行之乎前代,斯皆敦叙親親之厚義也。聊城公茂少不閑禮教,長不務善道。
先帝以為古之立諸候也,皆命賢者,故姬姓有未必侯者,是以獨不王茂。太皇太後數以為言,如聞茂頃來少知悔昔之非,欲修善将來。君子與其進,不保其往也。今封茂為聊城王,以慰太皇太後下流之念。“六年,改封曲陽王。
正始三年,東平靈王薨,茂稱嗌痛,不肯發哀,居處出入自若。有司奏除國土,诏削縣一,戶五百。五年,徙封樂陵,诏以茂租奉少,諸子多,複所削戶,又增戶七百。
嘉平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戶。
文皇帝九男:甄氏皇後生明帝,李貴人生贊哀王協,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,朱淑媛生東武陽懷王鑒,仇昭儀生東海定王霖,徐姬生元城哀王禮,蘇姬生邯鄲懷王邕,張姬生清河悼王貢,宋姬生廣平哀王俨。
贊哀王協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曰經殇公。青龍二年,更追改号谥。三年,子殇王尋嗣。景初三年,增戶五百,并前三千戶。正始九年薨。無子、國除。
北海悼王蕤,黃初七年,明帝即位,立為陽平縣王。太和六年,改封北海。青龍元年薨。二年,以琅邪王子贊奉蕤後,封昌鄉公。景初二年,立為饒安王。正始七年,徙封文安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五百戶。
東武陽懷王鑒,黃初六年立。其年薨。青龍三年賜谥。無子,國除。東海定王霖,黃初三年立為河東王。六年,改封館陶縣。明帝即位,以先帝遺意,愛寵霖異幹諸國。
而霖性粗暴,閨門之内,婢妾之間,多所殘害。太和六年,改封東海。嘉平元年薨。子啟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六千二百戶。高貴鄉公髦,霖之子也,入繼大宗。
元城哀王禮,黃初二年封秦公,以京兆郡為國。三年,改為京兆王。六年改封元城王。太和三年薨。五年,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禮後。六年,改封梁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五百戶。
邯鄲懷王邕,黃初二年封淮南公,以九江郡為國。三年,進為淮南王。四年,改封陳。六年,改封邯鄲。太和三年薨。五年,以任城王楷子溫嗣邕後。六年,改封魯陽。
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四百戶。
清河悼王貢,黃初三年封。四年薨。無子。國除。
廣平哀王俨,黃初三年封。四年薨。無于。國除。
評曰:魏氏王公,既徒有國土之名,而無社稷之實,又禁防壅隔,同于囹圄;位号靡定,大小歲易;骨肉之思乖,《常棣》之義廢。為法之弊,一至于此乎!
三国志 · 魏书 · 武文世王公传。魏晋。陈寿。武皇帝二十五男:卞皇后生文皇帝、任城威王彰、陈思王植、萧怀王熊,刘夫人生丰愍王昂、相殇王铄,环夫人生邓哀王冲、彭城王据、燕王宇,杜夫人生沛穆王林、中山恭王衮,秦夫人生济阳怀王玹、陈留恭王峻,尹夫人生范阳闵王矩,王昭仪生赵王干,孙姬生临邑殇公子上、楚王彪、刚殇公子勤,李姬生谷城殇公子乘、郿戴公子整、灵殇公子京,周姬生樊安公均,刘姬生广宗殇公子棘,宋姬生东平灵王徽,赵姬生乐陵王茂。
丰愍王昂字子修。弱冠举孝廉。随太祖南征,为张绣所害。无子。黄初二年追封,谥曰丰悼公。三年,以樊安公均子琬奉昂后,封中都公。其年徙封长子公。五年,追加昂号曰丰悼王。太和三年改昂谥曰愍王。嘉平六年,以琬袭昂爵为丰王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二千七百户。琬薨,谥曰恭王。于廉嗣。
相殇王铄,早薨,太和三年追封谥。青龙元年,子愍王潜嗣,其年薨。二年,子怀王偃嗣,邑二千五百户,四年薨。无子,国除。正元二年,以乐陵王茂子阳都乡公竦继铄后。
邓哀王冲字仓舒。少聪察岐嶷,生五六岁,智意所及,有若成人之智。时孙权曾致巨象,太祖欲知其斤重,访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冲曰:“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水痕所至,称物以载之,则校可知矣。”太祖大锐,即施行焉。时军国多事,用刑严重。
太祖马鞍在库,而为鼠所啮,库吏惧必死,议欲面缚首罪,犹惧不免。冲谓曰:“待三日中,然后自归。”冲于是以刀穿单衣,如鼠啮者,谬为失意,貌有愁色。太祖问之,冲对曰:“世俗以为鼠啮衣者,其主不吉。今单衣见啮,是以忧戚。”太祖曰:“此妄言耳,无所苦也。”俄而库吏以啮鞍闻,太祖笑曰:“儿衣在侧,尚啮,况鞍县柱手?”
一无所问。冲仁爱识达,皆此类也。凡应罪戳,而为冲微所辩理,赖以济宥者,前后数十。太祖数对群臣称述,有欲传后意。
年十三,建安十三年疾病,太祖亲为请命。及亡,哀甚。文帝宽喻太祖,太祖曰:“此我之不幸,而汝曹之幸也。”言则流涕,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,赠骑都尉印绶,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。二十二年,封琮为邓侯。黄初二年,追赠谥冲曰邓哀候,又追加号为公。三年,进琮爵,徙封冠军公。四年,徙封己氏公。太和五年,加冲号曰邓哀王。
景初元年,琮坐于中尚方作禁物,削户三百,贬爵为都乡侯。三年,复为己氏公。正始七年,转封平阳公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井前千九百户。
彭城王据,建安十年封范阳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宛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章陵王,其年徙封义阳。文帝以南方下湿,又以环太妃彭城人,徙封彭城。又徙封济阴。五年,诏曰:“先王建国,随时而制。汉祖增秦所置郡,至光武以天下损耗,并省郡县。以今比之,益不及焉。其改封诸王,皆为县王。”据改封定陶县。太和六年,改封诸王,皆以郡为国,据复封彭城。景初元年,据坐私遣人诣中尚方作禁物,削县二千户。三年复所削户邑。正元,景元中累增邑,并前四千六百户。
燕王宇安彭祖。建安十六年,封都乡侯。二十二年,改封鲁阳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下邳王。五年,改封单父县。太和六年,改封燕王。明帝少与宇同止,常爱异之。及即位,宠赐与诸王殊。青龙三年,征入朝。景初元年,还邺。二年夏,复征诣京都。冬十二月,明帝疾笃,拜宇为大将军,属以后事。受署四日,宇深固让;帝意亦变,遂免宇官。三年夏,还邺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五百户。
常道乡公奂,宇之子,入继大宗。
沛穆王林,建安十六年封饶阳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谯王。五年,改封谯县。七年,徙封鄄城。太和六年,改封沛。景初,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七百户。林薨,子纬嗣。中山恭王衮,建安二十一年封平乡侯。少好学,年十余岁能属文。每读书,文学左右常恐以精力为病,数谏止之,然性所乐,不能废也。二十二年,徙封东乡侯,其年又改封赞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,官属皆贺,衮曰:“夫生深宫之中,不知稼穑之艰难,多骄逸之失。诸贤既庆其休,宜辅其阙。”每兄弟游娱,衮独覃思经典。文学防辅相与言曰:“受诏察公举错,有过当奏,及有善,亦宜以闻,不可匿其美也。”遂共表称陈衮美。兖闻之,大惊惧。责让文学曰:“修身自守,常人之行耳,而诸君乃以上闻,是适所以增其负累也。且如有善,何患不闻,而遽共如是,是非益我者。”其戒慎如此。三年,为北海王。其年,黄龙见邺西漳水,衮上书赞颂。诏赐黄金十斤,诏曰:“昔唐叔归禾,东平献颂,斯皆骨肉赞美,以彰懿亲。
王研精坟典,耽味道真,文雅焕炳,朕甚嘉之。王其克慎明德,以终令闻。“四年,改封赞王。七年,徙封濮阳。太和二年就国,尚约俭,教敕妃妾纺绩织纴,习为家人之事。
五年冬,入朝。六年,改封中山。
初,衮来朝,犯京都禁。青龙元年,有司奏衮褒。诏曰:“王素敬慎,邂逅至此,其以议亲之典议之。”有司固执。诏削县二,户七百五十。衮忧惧,戒敕宫属愈谨。帝嘉其意,二年,复所削县。三年秋,衮得疾病,调遣太医视疾,殿中、虎贲赍手诏、赐珍膳相属,又遣太妃、沛王林并就省疾。衮疾困,敕令官属曰:“吾寡德忝宠,大命将尽。吾既好俭,而圣朝着终诰之制,为天下法。吾气绝之日,自殡及葬,务奉诏书。昔卫大夫蘧瑗葬濮阳,吾望其墓,常想其遗风,愿托贤灵以弊发齿,营吾兆域,必往从之。
《礼》:男子不卒妇人之手。亟以时成东堂。“堂成,名之曰遂志之堂,舆疾往居之。
又令世子曰:“汝幼少,未闻义方,早为人君,但知乐,不知苦;不知苦,必将以骄奢为失也。接大臣,务以礼。虽非大臣,老者犹宜答拜。事兄以敬,恤弟以慈;兄弟有不良之行,当造膝谏之。谏之不从,流涕喻之;喻之不改,乃白其母。若犹不改,当以奏闻,并辞国土。与其守宠罹祸,不若贫贱全身也。此亦谓渭大罪恶耳,其微过细故,当掩覆之。嗟尔小子,慎修乃身,奉圣朝以忠贞,事太妃以孝敬。闺闱之内,奉令于太妃;阃阈之外,受教于沛王。无怠乃心,以慰予灵。”其年薨。诏沛王林留讫葬,使大鸿胪持节典护丧事,宗正吊祭,赠赗甚厚。凡所着文章二万余言,才不及陈思王而好与之侔。
子孚嗣。景初、正元,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户。
济阳侯怀王玹,建安十六年封西乡侯。早薨,无子。二十年,以沛王林子赞袭玹爵邑,早薨,无子。文帝复以赞弟壹绍玹后。黄初二年,改封济阳侯。四年,进爵为公,太和四年,追进玹爵,谥曰怀公。六年,又进号曰怀王,追谥赞曰西乡哀侯。壹薨,谥曰悼公。子恒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九百户。
陈留恭王峻字子安,建安二十一年封郿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襄邑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陈留王。五年,改封襄邑县。太和六年,又封陈留。甘露四年薨。子澳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七百户。
范阳闵王矩,早薨,无子。建安二十二年,以樊安公均子敏奉矩后,封临晋侯。黄初三年追封谥矩为范阳闵公。五年,改封敏范阳王。七年,徙封句阳,太和六年,追进矩号曰范阳闵王,改封敏琅邪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户。敏薨,谥曰原王。子焜嗣。
赵王干,建安二十年封高平亭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赖亭侯。其年改封弘农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,徙封燕公。三年,为河间王。五年,改封乐城县。七年,徙封巨鹿。太和六年,改封赵王。干母有宠于太祖。及文帝为嗣,干母有力。文帝临崩,有遗诏,是以明帝常加恩意。青龙二年,私通宾客,为有司所奏,赐干玺书诫诲之,曰:“《易》称‘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’,《诗》着‘大车惟尘’之诫。自太祖受命创业,深睹治乱之源,鉴存亡之机,初封诸侯,训以恭慎之至言,辅以天下之端士,常称马援之遗诫,重诸侯宾客交通之禁,乃使与犯妖恶同。夫岂以此薄骨肉哉?徒欲使子弟无过失之愆,士民无伤害之侮耳。高祖践阼,祗慎万机,申着诸侯不朝之令。朕感诗人《常棣》之作,嘉《采菽》之义,亦缘诏文曰‘若有诏得诣京都’,故命诸王以朝聘之礼。而楚、中山并犯交通之禁,赵宗、戴捷咸伏其辜。近东平王复使属官殴寿张吏,有司举奏,朕裁削县。令有司以曹纂、王乔等因九族时节,集会王家,或非其时,皆违禁防。朕惟王幼少有恭顺之素,加受先帝顾命,欲崇恩礼,延乎后嗣,况近在王之身乎?且自非圣人,孰能无过?已诏有司宥王之失。古人有言:”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惧乎其所弗闻,莫见乎隐,莫显乎微,故君子慎其独焉。‘叔父兹率先圣之典,以纂乃先帝之遗命,战战兢兢,靖恭厥位,称朕意焉。“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户。
临邑殇公子上,早薨。太和五年,追封谥。无后。
楚王彪宇朱虎。建安二十一年,封寿春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,徙封汝阳公。三年,封弋阳王。其年徙封吴王。五年,改封寿春县。七年,徙封白马。太和五年冬,朝京都。
六年,改封楚。初,彪来朝,犯禁,元年,为有司所奏,诏削县三,户千五百。二年,大赦,复所削县。景初三年,增户五百,并前三千户。嘉平元年,兖州刺史令狐愚与太尉王凌谋迎彪都许昌。语在《淩传》。乃遣傅及侍御史就国案验,收治诸相连及者。廷尉请征彪治罪。于是依汉燕王旦故事,使兼廷尉大鸿胪持节赐彪玺书切责之,使自图焉。
彪乃自杀。妃及诸子皆免为庶人,徙平原。彪之官属以下及监国谒者,坐知情无辅导之义,皆伏诛。国除为淮南郡。正元元年诏曰:“放楚王彪,背国附奸,身死嗣替,虽自取之,犹哀矜焉。夫含垢藏疾,亲亲之道也,其封彪世子嘉为常山真定王。”景元年,增邑,并前二千五百户。
刚殇公子勤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谷城殇公子乘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郿戴公子整,奉从叔父郎中绍后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郿侯。二十三年薨。无子。黄初二年追进爵,谥曰戴公。以彭城王据子范奉整后。三年,封平氏侯。四年,徙封成武。太和三年,进爵为公。青龙三年薨。谥曰悼公。无后。四年,诏以范弟东安乡公阐为郿公,奉整后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八百户。
灵殇公子京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樊安公均,奉叔父蓟恭公彬后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樊侯。二十四年薨。子抗嗣。黄初二年,追进公爵,谥曰安公。三年,徙封抗蓟公。四年,徙封屯留公。景初元年薨,谥曰定公。子谌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九百户。
广宗殇公子棘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东平灵王徽,奉叔父朗陵哀侯玉后。
建安二十二年,封历城侯。
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庐江王。四年,徙封寿张王。五年,改封寿张县。
太和六年,改封东平。青龙二年,徽使官属挝寿张县吏,为有司所奏。诏削县一,户五百。其年复所削县。正始三年薨。子翕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户。
乐陵王茂,建安二十二年封万岁亭侯。二十三年,改封平舆侯。黄初三年,进爵,徙封乘氏公。七年,徙封中丘。茂性慠佷,少无宠于太祖。及文帝世,又独不王。太和元年,徙封聊城公,其年为王。诏曰:“昔象之为虐至甚,而大舜犹侯之有庳。近汉氏淮南、阜陵,皆为乱臣逆子,而犹或及身而复国,或至于而锡土。有虞建之于上古,汉文、明、章行之乎前代,斯皆敦叙亲亲之厚义也。聊城公茂少不闲礼教,长不务善道。
先帝以为古之立诸候也,皆命贤者,故姬姓有未必侯者,是以独不王茂。太皇太后数以为言,如闻茂顷来少知悔昔之非,欲修善将来。君子与其进,不保其往也。今封茂为聊城王,以慰太皇太后下流之念。“六年,改封曲阳王。
正始三年,东平灵王薨,茂称嗌痛,不肯发哀,居处出入自若。有司奏除国土,诏削县一,户五百。五年,徙封乐陵,诏以茂租奉少,诸子多,复所削户,又增户七百。
嘉平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户。
文皇帝九男:甄氏皇后生明帝,李贵人生赞哀王协,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,朱淑媛生东武阳怀王鉴,仇昭仪生东海定王霖,徐姬生元城哀王礼,苏姬生邯郸怀王邕,张姬生清河悼王贡,宋姬生广平哀王俨。
赞哀王协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曰经殇公。青龙二年,更追改号谥。三年,子殇王寻嗣。景初三年,增户五百,并前三千户。正始九年薨。无子、国除。
北海悼王蕤,黄初七年,明帝即位,立为阳平县王。太和六年,改封北海。青龙元年薨。二年,以琅邪王子赞奉蕤后,封昌乡公。景初二年,立为饶安王。正始七年,徙封文安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五百户。
东武阳怀王鉴,黄初六年立。其年薨。青龙三年赐谥。无子,国除。东海定王霖,黄初三年立为河东王。六年,改封馆陶县。明帝即位,以先帝遗意,爱宠霖异干诸国。
而霖性粗暴,闺门之内,婢妾之间,多所残害。太和六年,改封东海。嘉平元年薨。子启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六千二百户。高贵乡公髦,霖之子也,入继大宗。
元城哀王礼,黄初二年封秦公,以京兆郡为国。三年,改为京兆王。六年改封元城王。太和三年薨。五年,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礼后。六年,改封梁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五百户。
邯郸怀王邕,黄初二年封淮南公,以九江郡为国。三年,进为淮南王。四年,改封陈。六年,改封邯郸。太和三年薨。五年,以任城王楷子温嗣邕后。六年,改封鲁阳。
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四百户。
清河悼王贡,黄初三年封。四年薨。无子。国除。
广平哀王俨,黄初三年封。四年薨。无于。国除。
评曰:魏氏王公,既徒有国土之名,而无社稷之实,又禁防壅隔,同于囹圄;位号靡定,大小岁易;骨肉之思乖,《常棣》之义废。为法之弊,一至于此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