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所赁宅牡丹花

题所赁宅牡丹花

赁宅得花饶,初开恐是妖。

粉光深紫腻,肉色退红娇。

且愿风留著,惟愁日炙燋。

可怜零落蕊,收取作香烧。

()

译文

当初租赁房舍,哪想到竟有牡丹满院,一开花便绚丽无比,莫非是妖精变现!

紫花丰腴,光泽均匀细腻,红花鲜艳,羞退靓女胭脂面。

但愿和风惠顾,让牡丹姣颜久驻,只担心烈日无情,把它烤成焦烂。

可惜花期已过,收起凋零花瓣,且待烧出香气缭绕的轻烟和火焰。

注释

赁(lìn)宅:租赁他人的宅院。

饶:丰富。又犹娇,“娆”的本字,佳美的意思。

腻:润滑有光泽。

退红:粉红色。

炙燋(zhìzhuó):晒干。燋,同“灼”,火烧。

零落:凋谢飘落。

收取:收拾集起。

题所赁宅牡丹花 创作背景

  由诗中写作者在外租屋而居可知作者此时境况较贫寒,约作于元和长庆间(820-821)。时为春日,作者目睹牡丹花开花落,有感而作。

  牡丹、娇贵富丽,红妆异香,有天香国色、倾国倾城之称。或写花,衬以美人,或写人,衬以娇花;或者人花合写,彼此交融,李白的《清平调》就是一篇杰作,而“春风拂槛露华浓”似乎成了绝唱。总之,这都表现了中国人的审美标准和对美的追求。王建此诗,正可谓此尽其致。

  首联租赁别人的房宅,本来也是随遇而安,无所好挑剔的,可没想到竟有那么丰饶的牡舟花。一个“得”字,正好表现出他那种喜出望外的得意神情。恰因为得自意外,所以初开之时,便唯恐它是妖了。美人之所以让入心旋不守,神魂颠倒,完全在于她的妖冶妩媚;牡丹含苞初绽,鲜艳欲滴,其荡人心魄,决不下于美人之妖态,只这一句就把社丹写活了。

  颔联承“妖”写来。‘“粉光”、“肉色”俱是美人动人之处,粉光丽质,滑若凝脂、肉色性感,柔若无骨,这恰是美人的妖态,也同样是花的妖态。“深紫”、“退红”均属壮丹艳冶之色,而这又正好使作者联想起美人的“粉光”和“肉色”来。用“腻”和“娇”二字,直把花作人写,人、物浑然一体,确实表达出了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。

  青春美色的克星是无情的岁月,而娇花名卉的厄运却正是风吹日晒,风吹就会落掉,日炙以致枯焦。怜香惜玉,多情善感的诗人,于赁宅得以名花的为患难之交,定不肯失之交臂,于是他千祈祷,万忧愁:“且愿风留著,唯愁日炙燋。”

  这里既可见出诗人追求美是何等的执着、也可明白牡丹是多么的富丽可爱,以致让诗人倾倒如是。然而自屈原香草美人以比君子,托物讽喻便成为中国抒情诗的一大传统,所以个中不仅有香花的摇落之悲,还有美人的迟暮之叹,更有诗人身处乱世的命运之感。

  花儿被吹落,被炙燋了,可她那一缕芳心,仍然楚楚可怜,只有香如故。这位“零落”的诗人,拾起了“零落”的花蕊,回到屋里把它当香烧了。也不知是花的香气陪伴着他,还是他陪伴着香气,直是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。

  全诗前两联写景,后两联扮清,景中寓情,情里含景,以人写花,以花写人,花、妖、作者三位一体,句句写花,而又无一处不在写人,堪称大手笔。尤其末联,自怜自爱,自伤身世,是花,是妖,也是诗人。形象感人,咀嚼无尽。

王建

王建(约767年—约830年):字仲初,生于颍川(今河南许昌),唐朝诗人。其著作,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、《郡斋读书志》、《直斋书录解题》等皆作10卷,《崇文总目》作2卷。

猜你喜欢

幽花耿耿意羞春,纫佩何人香满身。

一寸芳心须自保,长松百尺有为薪。

()

瘦筇轻锡共携游,砥柱峰前宿寺楼。

各有溪居懒归去,经旬不是两相留。

()

扑地漫天卒未休,松杉千尺迥堪愁。丹青不作王孙草,老向冰天共白头。

()

曩由清举玉宸知,今觉光荣冠一时。

曾入黄扉陪国论,重求绛帐就师资。

谈文讲道浑无倦,养浩存真绝不衰。

独愧铸颜恩未报,捧觞为寿献声诗。

()

寒生肌粟苦衣单,瘦减头围觉帽宽。

荒寂在家犹逆旅,穷空养老亦蔬餐。

柴青灶突腾烟细,膏尽灯缸照字难。

犹喜新醅三斗熟,半窗梅影助清欢。

()

来何处,去何之。

与二子,何所期。

虎视眈眈,阴飚凄凄。

()

短短轩窗小小斋。行吟坐啸独悠哉。爱闲能有几人来。

佳客新从云里至,好花多向雨中开。隔篱呼取尽余杯。

()

间阻

风吹散楚岫云,水淹断蓝桥路。死分开莺燕友,生拆散凤鸾雏。想起当初,指望待常相聚,谁承望好姻缘遭间阻。月初圆忽被阴云,花正发频遭骤雨。

【梁州】他为我画阁中倦拈针指,我因他在绿窗前懒看诗书。这些时不由我心忧虑。这些时琴闲了雁足,歌歇骊珠。则我这身心恍惚,鬼病揶揄。望夕阳对景嗟吁,倚危楼朝夜踌蹰。我、我、我,觑不的小池中一来一住交颈鸳鸯,听不的疏林外一递一声啼红杜宇,看不的画檐间一上一下斗巧蜘蛛。景物,态度。蛛蛛丝一丝丝又被风吹去,杜宇声一声声唤不住,鸳鸯对一对对分飞不趁逐,感起我一弄儿嗟吁。

【尾声】再几时能够那柔柔条儿再接上连枝树,再几时能够那暖水儿重温活比目鱼,那的是着人断肠处。窗儿外夜雨,枕边厢泪珠,和我这一点芳心做不的主。

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