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歌

胡歌

黑姓蕃王貂鼠裘,葡萄宫锦醉缠头。

关西老将能苦战,七十行兵仍未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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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
黑姓蕃王身穿貂鼠皮袭,酒醉起舞得来彩缎锦绸。

关西老将惯于辛苦征战,年已老大仍然转战不休!

注释

黑姓蕃王:指统辖一方的少数民族王侯或高级将领。黑姓,是西突厥的一个部族,唐开元、天宝时代,西突厥分为黄姓、黑姓两部。这里未必是确指,当泛指某少数民族将领。貂鼠裘:即韶皮袍子。

葡萄宫锦:绣有葡萄图案的丝织品。宫锦,王宫中所用的名贵丝织品。醉缠头:唐人宴会时,常酒酣起舞,赠舞者以缠头。缠头,古时歌舞的人把锦帛缠在头上作妆饰,称为“缠头”。

关西:指函谷关以西地区。汉代有“关西出将,关东出相”的说法。

行兵:统兵作战。

胡歌 创作背景

  唐天宝十三载(754年),诗人赴北庭都护府任职于封常清军幕,这首诗作于同年。天宝年间,府兵制已完全破坏,边镇军队大量扩充。募兵制实行后,大量内附的少数民族人物进入军队,边镇上多有蕃将,而一些将领生活骄奢淫逸,岑参有感作此诗。

  诗的前两句写边镇少数民族将领的逸乐。从三个方面写黑姓蕃王的生活:一是穿着:貂鼠裘以示名贵;二是宴饮:写纵荡不羁;三是玩物:葡萄宫锦以示器物的奢侈。写边镇蕃王,不去写他的军事生活,而是选择一些细节写他的享乐生活,可以看出他们的地位,他们的骄纵。

  诗的后两句写关西老将长期征战之苦。“能”,主要不是说具有能力,而是说其不得已。一个“苦”字,是关西老将全部征战生活的写照。“七十”,写出了老将年迈而非确指。“仍”概括了老将过去,现在和将来的征战生活,“苦”字自在其中。写“关西老将”专写其征战生活,与“黑姓蕃王”适成鲜明对照。“黑姓蕃王”逸乐如彼,“关西老将”苦战如此,诗人因而感慨。诗中仅把两种鲜明对照的现象作客观罗列,而写的实际是诗人所感。

  岑参这篇作品以自己边地所见把“黑姓蕃王”与“关西老将”作鲜明对照,表现了汉、蕃两族将领的苦乐不均,这样,这首诗就上升到了政治层面,使诗歌境界得到了提升。

岑参

岑参(约715-770年),唐代边塞诗人,南阳人,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,后徙居江陵。[1-2] 岑参早岁孤贫,从兄就读,遍览史籍。唐玄宗天宝三载(744年)进士,初为率府兵曹参军。后两次从军边塞,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;天宝末年,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,为其幕府判官。代宗时,曾官嘉州刺史(今四川乐山),世称“岑嘉州”。大历五年(770年)卒于成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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