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

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

百万生灵血,东朝悔祸深。易名传玉册,流涕发縢金。

载笔他年事,逋臣海外心。祖宗遗训在,覆辙莫相寻。

()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猜你喜欢

梅实迎时雨,苍茫值晚春。

愁深楚猿夜,梦断越鸡晨。

海雾连南极,江云暗北津。

素衣今尽化,非为帝京尘。

()

风前柳逞腰肢活,雨后山横眉黛长。欲把西湖比西子,却成画饼诳空肠。

()

名士吾何敢,天教作酒人。黑甜成独往,青涩付前尘。

难再贾余勇,终须惜病身。廉纤窗外雨,卧听似含嚬。

()

鹿胎点点上轻裘,脑片飘飘入宝篝。

更向佳人妆额看,梅花到底也风流。

()

采芳越女斗蛾眉,颜色如花镜里窥。莲子摘来心自苦,更饶不断藕中丝。

()

香郁林泉翠欲华,遥随秋意入山家。松深寺隐钟声杳,岭曲峰多径路赊。

古佛台中云气绕,山僧榻下日光斜。游人眷眷情何止,冷月凄风起暮霞。

()

呼唤携锄至,安排筑圃忙。

儿童眠落叶,鸟雀噪斜阳。

烟火村声远,林菁野气香。

乐哉今岁事,天末稻云黄。

()

对西风、先自念莼鲈,又还月生西。叹平生霜露,而今都在,两鬓丝丝。当年门垂蓬矢,壮岁竟奚为。磊落中心事,只有天知。

多谢君恩深厚,费丁宁温诏,犹置驱驰。看弓刀何事,终是愧毛锥。愿今年、四郊无警,向酒边、多作数篇诗。山林下,相将见一,舍我其谁。

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