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语 · 雍也篇 · 第十一章

论语 · 雍也篇 · 第十一章
孔子
子曰:“贤哉,回也!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。贤哉,回也!”
选自《论语·雍也》第十一节。孔子称赞颜回“不改其乐”,即贫贱不能移的秉性。由此阐述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,即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,为了自己的理想,就要不断追求,即使生活清苦困顿也自得其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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