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国殇”指为国家作战而牺牲的人。屈原曾作 《九歌》礼赞为楚国作战而死的将士,被称为 “国殇”,“身死为国殇”( 南朝·宋·鲍照 《出自蓟北门行》) 。
2008 年 5 月 12 日,四川汶川大地震,震惊中外,死亡及失踪者,八万七千余人,该日已成为国家哀悼日。这是一个令人心痛难忘的国难 ( nàn) 日。武汉某知名大学一位教授以 《国殇》为题写诗悼念,诗题显然不确。大灾大难并非 “国殇”。
什么是 “殇”呢?
《说文·歺 ( è) 部》: “殇,不成人也。人年十九至十六死为长殇,十五至十二死为中殇,十一至八岁死为下殇。”段注: “不,《丧服传》作未。……郑曰: ‘殇者,男女未冠笄 ( jī) 而死,可伤者也。’”可知,“殇”之言伤,男女均未成年而亡谓之 “殇”,此乃伤悲之事。“不满八岁以下,皆为无服之殇。”( 《仪礼·丧服传》)
“殇”有 “死”义,故为国作战而死谓之 “国殇”,此语特定含义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