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史 其二

咏史 其二

民力中原已不支,诛求入骨恐非宜。西园自议葡萄价,南内方催芍药词。

李广一钱应未值,陈平六策本无奇。山东大贾真痴绝,心计区区到鹿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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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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堂前花竹自清幽,春笋秋梨不外求。定省岂能忘喜惧,旨甘还得及交游。

彩衣舞罢雏曾弄,绿醑斟来蚁正浮。欲识事亲忠养意,惟应张仲是前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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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上朱桥响昼轮。

溶溶春水浸春云。

碧琉璃滑净无尘。

当路游丝萦醉客,

隔花啼鸟唤行人。

日斜归去奈何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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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风生此夜,一叶落深幽。有梦偏嫌枕,无人共倚楼。

谁将已残月,托付可怜秋。沧海茫茫水,心中舴艋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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溪南溪北草痕肥,山后山前布谷飞。叱犊一声烟雨细,杏花村里劝农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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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夜西风转酒旗,午余残暑不多时。

绿荷半蚀霜前叶,丹桂全封雨后枝。

忙里有诗偿日课,老来无赋为秋悲。

梳头小隶那知此,强向窗前数鬓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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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治周方域,儒风暨羽林。一经严授业,五孝得潜心。

骑猎宸游简,严庐禁掖深。披文知行在,即事亦官箴。

训勇宁惭晋,专门讵属参。从兹六郡俗,不羡满籯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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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君不可迹,萝薜望来深。更藉空王力,高明传至今。

蒲轮三起诏,螭首一纶青。虽表旌贤美,终非遁世心。

欲伸苹芷荐,念尔不余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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萤火随风撩乱飞,树头残雨滴人衣。无端疏竹偏宜月,寒碧萧萧光入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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