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国家,忘记了自家。形容品格崇高,一心为国为公。语本《汉书.贾谊传》:“国耳忘家,公耳忘私,利不苟就,害不苟去。”

见“国耳忘家”。《儒林外史》6回:“但自古道:‘公而忘私,~。’我们科场是朝廷大典,你我为朝廷办事,就是不顾私亲,也不觉得于心无愧。”

典故 猜你喜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