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二卷。清龚鉴撰。龚鉴字明水,浙江仁和(今浙江杭州)人,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此书卷首总论认为:说诗者不得不宗毛诗,宗毛诗不能舍小序。有人说小序是子夏所作,有人说是毛公所作,又有人说是卫宏所作,现在也无从深考。《隋书经籍志》上说,先儒相承,认为毛诗序是子夏所创,毛公及卫敬仲又加润益。但毛公卫宏既宗小序,那么两人所润益的,也未必无所传授。既有润益,就不能保证他们不改动、不颠倒。所以序的第一句,也会出现失其本意的情况。因此,其说既有所传授,不敢不深信;其言词既有所润益,选择时不得不精选。这样,其做为一门学说,才能称得上是能持厥平了。因此要理解诗义,考订之功不可少。此书传世的有自刻本。